司所屬各單位: 請滿足條件的人員務必在11月21日前將掃描件版材料、原件(B5紙打印)材料、評審費送交公司人力資源部。 逾期未交或材料不全者,取消此次考核認定工作的資格。 聯 系 人:張 壯 壯 聯系電話:0791-86659817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