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153號)、《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管理暫行辦法》(建市[2010]192號)和《水利部建設與管理司關于開展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建管函[2012]34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和要求,結合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簡稱:繼續教育)工作實際,確保繼續教育質量,規范學員的行為,特制定本辦法。
一、報名
(一)為保證培訓效果,每期人數實行限額制。培訓單位在中國水利教育網(www.cahee.org.cn)的“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專欄中公示培訓班信息,每期參加培訓人員按照繳費時間確定先后順序,額滿為止。
(二)報名。參加繼續教育人員獲取培訓信息后,應如實填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預報名表》,按規定的時間及方式向培訓單位提交預報名表,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培訓單位審核后,繳納培訓費用。可由單位集中報名,也可個人報名。
(三)報到。學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到達培訓點,憑培訓單位確認的報名信息,攜帶相關資料,辦理報到手續。
(四)食宿安排。食宿可由學員自行安排,也可由培訓單位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五)轉班。學員不能如期參加培訓的,應及時向培訓單位提交轉班申請,經培訓單位確認后,參加后期培訓班。
二、紀律要求
(一)學員應根據培訓班的安排準時上課,每次上課前憑本人聽課證考勤入場,不得代人、替人考勤。
(二)上課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缺課,遲到或早退超過15分鐘的按缺課處理。學員因特殊情況請假的,缺課內容在后期培訓班中補足。
(三)學員上課期間遵守課堂紀律,尊重教師、認真聽講、保持課堂秩序,積極參與師生互動和專題研討。
(四)課堂內請將手機關閉或調成靜音狀態,不得在課堂內隨意講話、走動,不得在禁煙區吸煙。
(五)學員應遵守測試紀律,獨立完成測試。禁止代考、抄襲等違規行為。
(六)學員要愛護公共財物、遵守公共秩序。學員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本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后果。
三、學習測試及繼續教育成績評定
(一)測試成績合格、考勤合格是評定繼續教育成績合格的基本條件。
測試采取必修課和選修課合并的方式進行。培訓測試采用書面考試和提交論文相結合的考核方式,測試成績為100分制,其中書面考試占60%,論文報告占40%,60分及以上為合格。測試成績為不合格的允許補考一次。
培訓期間無故缺勤累計超過總課時數的20%或培訓期間有重大違紀行為的,考勤成績為不合格。學員因特殊情況請假的,缺課內容在以后培訓班中補足后。
(二)論文報告為學員根據本人的從業經歷結合自學情況,撰寫一篇有關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方面的論文或心得體會,字數要求3000~5000字,在集中面授結束后1個月內提交培訓單位。
(三)嚴格學員考勤制度,代人、替人考勤的,缺勤累計超過總課時數的20%的,均不允許參加測試,繼續教育成績為不合格。
(四)學員完成規定學時數的培訓后,方可參加測試。
(五)學員應按培訓通知要求按時提交論文。
(六)代考、抄襲等違紀行為一經發現,代考與被代考、抄襲與傳遞抄襲資料的人員,測試成績按不合格處理。
四、其他
(一)申請可充抵繼續教育學時學員,應如實填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充抵選修課學時登記表》,并將此登記表和相關證明材料與報名表一并提交培訓單位,由培訓單位進行初審,報水利部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后方可充抵。
(二)集中報名的企業和個人對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
(三)對于采取弄虛作假等手段取得《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證書》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繼續教育記錄,并記入不良信用記錄,對社會公布